各系:
为更好的落实《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质量标准》(以下简称“质量标准”),确保2020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得到充分的指导,提高毕业生的论文质量,现对强化2020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
(一)强化毕业设计指导
1.全体指导教师和2020级学生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执行《规范》和《质量标准》文件内容,落实《规范》中的各项要求;
2.指导教师确保对学生进行当面指导的时间,及时了解、帮助学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自4月9日起,所有指导教师都需到东校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每周当面指导次数不得低于3次,每次2小时以上,且确保所指导的学生每周均获得当面指导时间;
3.按照要求及时将指导记录上传维普系统,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教务处将定期进行检查;
4.经批准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要按照相同的标准按时指导,不能因为未返校而随意降低设计标准和答辩要求。未经批准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和答辩;
5.不得擅自减少毕业设计任务量,不得擅自调整题目、任务类别(设计、论文)。确保毕业设计按照各个时间节点规范、有效的进行。
(二)东西校区间往返交通条件的保障学校根据各系上交的每周乘车统计表,相对集中时间提供往返班车,班车发车时间表另行通知。各系需于每周五提交下一周的教师乘坐班车统计表。
(三)强化对毕业设计指导环节的监管
1.学生应严格按照《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手册》的填写要求进行定期的工作记录;
2.学校将采取措施对到东校区指导的教师进行考勤。因故无法完成指导任务需要提前请假,并履行调停课报批手续。
二、关于毕业答辩
1.各专业按学院要求细化评分标准;
2.落实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责任,认真审查学生完成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修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3.保证答辩委员会的组建和人员构成;
4.答辩委员会依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给出的成绩和答辩成绩,根据课题难易及成绩分布等进行考核审查、综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要公平、公证、公开。
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